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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研发费用率3年均垫底 专利侵权遭判赔200万
作者:小9直播官网 发布时间:2024-06-27 23:00:45

  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6月18日审核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的首发申请。莱伯泰科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9年12月30日,莱伯泰科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莱伯泰科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1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此前,莱伯泰科曾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5年12月17日,莱伯泰科在证监会网站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

  2016年至2019年,莱伯泰科营业收入分别为2.90亿元、3.22亿元、3.50亿元和3.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52.34万元、4943.04万元、5993.96万元和6168.3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11.17 万元、5476.77万元、4391.69万元和5155.4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45亿元、3.70亿元、3.66亿元和4.04亿元。

  2020年1-3月,莱伯泰科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43.9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3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7.8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和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根据公司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在手订单等情况,莱伯泰科预计2020年1-6月营业收入预计为1.30亿元,同比下滑21.95%;预计净利润为1450万元,同比下滑43.98%。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聚光科技、天瑞仪器、三德科技、雪迪龙、钢研纳克各期研发费用率均高于莱伯泰科的研发费用率。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聚光科技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63%、7.56%和8.30%;天瑞仪器研发费用率分别为8.09%、6.73%和7.89%;三德科技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3.27%、11.65%和11.92%;雪迪龙研发费用率分别为6.38%、6.99%和8.04%;钢研纳克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1.39%、9.76%和8.38%。

  过去四年,莱伯泰科销售费用远高于研发费用,分别为5953.38万元、6172.74万元、5986.96万元和5628.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50%、19.17%、17.10%和14.79%。

  2019年,莱伯泰科研发费用仅为销售费用的45.93%;2016年至2018年,莱伯泰科研发费用不及销售费用的三分之一。

  应收账款方面,虽然莱伯泰科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但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过去四年,莱伯泰科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74.47万元、2733.58万元、4715.14万元和5394.9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9%、8.49%、13.47%和14.18%。

  过去四年,莱伯泰科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19 次/年、13.12次/年、9.40次/年、7.53次/年,报告期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2.51次/年、2.76次/年和2.64次/年。

  据悉,2015年,莱伯泰科收购了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公司CDS Analytical, LLC的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莱伯泰科于2017年1月与富澳临工程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富澳临工程55%的股权,收购价款1375.00万元,收购日富澳临工程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33.35万元,确认商誉金额1341.65万元。

  截至2019年末,莱伯泰科商誉余额为2068.98万元。莱伯泰科同时表示,如果未来上述收购经营状况不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起诉莱伯泰科全自动消解仪产品对其“样品消解处理装置”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人民币。

  2020年4月22日,莱伯泰科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莱伯泰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第6.9号“样品消解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的涉案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二百万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过去四年,莱伯泰科存在两次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莱伯泰科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从事道路货运经营收到违章处罚5000.00元。2019年,莱伯泰科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因未按照海关署长所批予的进口许可证,输入香港法例第60K章《进口(辐射)(禁止)规例》附表所指明的辐照仪器,收到罚款3000.00 港元。

  过去四年,莱伯泰科共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9500万元。其中3次分红为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累计分红金额4700万元;另外2次分红仅向《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内容安排的特定4名股东派发红利,累计分配金额4800万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莱伯泰科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莱伯泰科前身为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应用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4月更名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2013年2月5日,莱伯泰科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关于莱伯泰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事宜,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莱伯泰科是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型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行业,具体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该公司致力于研发全自动实验检测平台,联接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自动化进样、分析检测、智能数据分析在内的全检测流程,覆盖并联通实验分析的各个环节,为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疗制药、地质勘测等领域的用户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实验分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莱伯泰科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多功能高通量热裂解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固相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压力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凝胶净化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多功能组合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样品消解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浓缩产品系列、全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系列、全自动液相色谱仪系列、全自动核素分离仪器系列、放射性元素富集系列、循环水冷却设备、制冷加热循环器(RH40-25A)、微控数显电热板(EG系列)等。除此之外,莱伯泰科还向客户提供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2019年12月30日,莱伯泰科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莱伯泰科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1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莱伯泰科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700万股。

  控股股东为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咨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克。管理咨询公司持有莱伯泰科48.3540%的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胡克通过莱伯泰科股东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莱伯泰科1%的股份,通过管理咨询公司持有莱伯泰科32.17%的股份,通过莱伯泰科股东LabTechHoldings,Inc.持有莱伯泰科21.4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莱伯泰科54.62%的股份。胡克通过控制兢业诚成、管理咨询公司以及LabTech Holdings,控制了莱伯泰科81.59%的股份。

  胡克,男,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56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莱伯泰科创始人,2009年入选“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同年被聘为“北京市特聘专家”。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湖南地矿局402地质队助理工程师;1985年4月至1987年6月,任广西大学化学系助教;1987年7月至1992年5月,任美国欧姆斯国家实验室研究助理;1992年6月至2003年2月,历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TJA公司)首席研究员、产品经理、国际经理、大中国区总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LabTech Holdings董事长;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科技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工程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莱伯泰科香港董事;2011年10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美国董事长、CEO、总裁;2014年11月至今,任科技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兢业诚成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CDS公司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建设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2002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12月17日,莱伯泰科在证监会网站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彼时,该公司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审计机构为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证监会2017年4月披露的IPO企业排队情况显示,莱伯泰科审核状态为“已反馈”。

  莱伯泰科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彼时拟募集资金2.69亿元,拟分别投入建设样品前处理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扩建和品牌扩展建设项目。

  本次科创板上会,莱伯泰科拟募集资金3.60亿元,其中1.89亿元用于建设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万元用于建设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9629.70万元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016年至2019年,莱伯泰科营业收入分别为2.90亿元、3.22亿元、3.50亿元和3.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52.34万元、4943.04万元、5993.96万元和616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552.34万元、4907.10万元、5981.61万元和6132.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76.92万元、4900.28万元、5475.99万元和6119.73万元。

  .4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09%,负债总额为1.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17%,资产负债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91%。

  ,2020年二季度,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业务也逐步恢复。根据公司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在手订单等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1-6月营业收入预计为1.30亿元,同比下滑21.95%;预计净利润为1450万元,同比下滑43.98%。

  ,公司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和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缓解,预计公司未来业绩将会进一步回升。

  四年,研发费用材料费2018年度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在基础技术方面的积累,直接消耗的材料逐渐降低。公司研发费用与公司的研发内容和研发阶段均相匹配,研发费用材料费的下降具有合理性。2019年度,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增加了升级产品的种类和储备技术的开发,研发费用材料费用增幅较大。

  期内,可比上市公司聚光科技、天瑞仪器、三德科技、雪迪龙、钢研纳克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9.75%、8.54%和8.91%。

  内,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8.41%、46.97%和47.53%。

  500.67万元。莱伯泰科也坦承,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增加,如果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也会造成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

  莱伯泰科于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对收购内布拉斯加州CDS公司产生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于各期期末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1260.17万元、1322.21万元和1343.98万元。公司于2017年度对商誉可收回金额小于商誉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了商誉减值损失 214.75万元。其余期间的商誉减值准备变动由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引起。

  莱伯泰科于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对收购富澳临工程产生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于各期期末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1228.06万元、725.00万元和725.00万元。公司对各期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商誉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13.59万元和503.06万元。

  莱伯泰科表示,上述股利分配是根据 LabTech Holdings、宏景浩润、WI Harper、兢业诚成及管理咨询公司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内容安排的。具体约定如下:莱伯泰科截至2017年底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未超过4800万元的部分,由 LabTech Holdings、宏景浩润、WI Harper、兢业诚成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享有,超过4800万元的部分,按照利润分配时莱伯泰科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方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并得以实施,该协议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2020年3月31日,经莱伯泰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向股东 LabTech Holdings, Inc.、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前的股权比例分配利润人民币1800万元。此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前述协议中约定的4800万元未分配利润已分配完毕,之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按照《公司章程》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中的约定进行分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2019年9 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2日,莱伯泰科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73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主张S60产品、S30产品侵犯涉案专利权,无相关事实予以佐证,对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被控侵权产品S60up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的保护范围。判决莱伯泰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第6.9号“样品消解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的涉案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二百万元。